【农村金融时报】
当前,各银行内部管理制度日益健全,监管政策不断严厉。尽管如此,银行员工违规行为仍然较多发生,且具有同质同类、屡查屡犯这一明显的特征。这表明,银行的制度执行力出现了一些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具有普遍性,需要在严守制度、合规执行上持续用力、久久为功。
目前,在制度执行力方面,主要出现三个“病症”:
一是“不执行”。对规章制度充耳不闻、表里不一,导致一些制度成为挂在墙上的标语、喊在嘴边的口号;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表面上满口应诺,行动上却一拖再拖,只受理、不办理,问题暴露后又找借口、推责任。
二是“慢执行”。遇事习惯性地“等一等”“拖一拖”,对执行部门有利的就争,不合口味的就托,麻烦的就推;部门职责与部门利益脱节,部门利益大于部门职责,遇事推诿扯皮,导致了制度落地慢。
三是“软执行”。没有养成“只有做好才是做了”的意识,制度精神吃不透,实际问题吃不透,做事满足于走程序。
笔者认为,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有:
一是价值观出现偏差。执行力不强的问题,从根本上说是价值观问题。
二是思维能力存在短板。缺乏系统思维、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和创新思维,执行制度偏离了预定的轨道,使得好制度得不到落地实施。
三是执行存在错位意向。从自身利益角度对规章制度的执行进行主观臆断,有利的就亢进执行,无利的则疲软执行,执行力下滑。
四是个例造成连锁破坏。以强调特殊、特别为由,绕开规章制度,遵循“约定俗成”“潜规则”,影响了规章制度的有效执行。
笔者认为,提高制度执行力需要有机融合“三力”:一是自觉力,其来源于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决定着想不想干、愿不愿执行的问题,是主动负责还是被动应付,效果肯定大不一样;二是思考力,即思维能力。思维能力越强,决策就越正确,对上级决策的理解越准确,执行就越到位;三是落实力,是在落实执行的过程中,只讲怎样把它做好,不找任何借口,方法总比困难多。
提高制度执行力需要释放制度红利,制度就是风向标,执行要到位,责任先到位。只有责任落实到了每一个细节当中,才会打造出一流的执行者。考核就是是指挥棒,对“执行与否”“执行得怎样”应有明确的衡量标准,做到有责必问、有错必纠、失职必查、渎职必究,才能推动工作落实。
笔者认为,提高制度执行力还需要营造合规氛围。执行力的养成,除了制度的制定和监督考核之外,更多地则是培育执行文化,达成执行共识。一个总把“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挂在嘴边的人,是不会有执行力的。
提高制度执行力需要自觉接受监督。始终保持敬畏之心,敬畏组织、敬畏制度,主动接受多方面评判和全天候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