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时报】
2016年4月,原银监会发布实施《商业银行内部审计指引》,之后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在内部审计运行机制的健全完善上进行了实践。
当下,金融科技进一步深化发展演变,各种新风险、新问题、新挑战层出不穷,这对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内部审计存在的不足
当前,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内部审计工作尚有如下不足:
一是审计体系有待完善。目前大多数的农村中小银行机构(或称法人机构)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与管理,一般采取法人机构为主、上级管理机构为辅的双线考核与管理模式。基于这样的体制机制,法人机构内部审计出具的审计意见的独立性很难与外部第三方机构相媲美。
二是审计理念有待转变。现阶段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基本把工作重心放在经营活动的事后监督,对事前和事中的监督工作力度还有待加强,法人机构往往因监督未到位、防控措施不到位而无法提前防范、及时发现、有效遏制风险。可以说,多数的法人机构尚未真正树立以风险为导向的现代审计理念。
三是审计手段有待提升。随着互联网金融、大数据应用等加快布局,农村中小银行机构的业务、服务模式也正逐步向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方向转型升级。目前法人机构虽然已逐步建立风险、疑点监测系统等进行科技化辅助审计,但其监测模型还比较单一、范围还比较狭窄、应用还不够深入,审计手段仍无法较好地满足业务、服务发展监督的需要。
四是审计队伍有待加强。根据《指引》要求,商业银行应配备充足的内部审计人员,原则上不得少于员工总数的1%。目前农村中小银行机构审计部门配置的人员数量达标率低,而且配置的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实践工作经验缺乏、专业化知识与技能不足,这使得部分审计人员很难胜任内部审计这一角色。
优化内部审计工作的建议
基于农村中小银行机构面临的内部审计问题,笔者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一步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从审计体系入手,构建完善监督机制。首先可进一步优化完善法人机构内部审计人员的考核与管理,探索向法人机构为辅、上级管理机构为主的双线考核与管理模式转变,进一步提升法人机构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其次可进一步优化完善内部审计的评价标准和管理制度,规范审计工作和审计流程,强化审计追踪,建立严格的监督整改与问责机制。此外,可进一步优化完善科学的激励措施和考评办法,将考核结果与审计人员的薪资和职务晋升挂钩。
二是从外部意见入手,确保外部监督转化。要配合好监管部门、上级部门开展系列审计监督工作,实现借助外部监督力量,学习外部监督经验与手段、应用外部监督成果,监督各有关职能部门抓好整改与落实。
三是从风险审计入手,提升重点领域防控水平。内部审计部门要更加注重在监督部门条线开展日常自身排查监督的基础上,抓好重点领域的监督。首先,应做好关联交易专项审计。重点关注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穿透管理,股东关联交易行为与股权集中度风险等方面的问题。其次,应做好流动性专项审计。要序时监督好流动性风险管理,切实防范业务环节中的流动性风险。再次,应对授信业务专项审计。重点排查大额授信、不良授信、核心优势授信业务、创新授信业务等的总体风险状况、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和合规性。最后,要开展反洗钱专项审计,重点监督法人机构整体反洗钱工作薄弱的环节和风险漏洞,督促部门条线及时采取有针对性的风险应对措施。此外,要做好案件防控专项审计。依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预防银行业保险业从业人员金融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发[2020]18号)有关要求,重点监督信贷、同业、资产处置、资产管理、信用卡业务、现金管理、第三方合作、金融市场、反洗钱和恐怖融资、信息科技等重点领域金融违法犯罪风险,持续深入开展案件风险排查工作。
四是从信息系统入手,提升综合审计能力。要加强将计算机专业人才嵌入到审计队伍当中,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审计手段,逐步向非现场审计为主、现场审计为辅转变,进一步提高现场审计的针对性和及时性,尤其是对高风险疑点的筛查和数据查证,让审计人员可以实现精准靶向审计。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开发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督和管控。
五是从队伍建设入手,提高审计队伍业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大审计人员的培养和能力的提升,优化审计队伍人员,适时组织培训与交流。在人员优化上,可通过差异化的薪资待遇或职务级别择优竞聘审计人员,吸引优秀的人才加入审计队伍,同时对不适应新要求的审计人员予以分流。在培养和能力提升上,可通过学习、实践等多种途径,不断促进审计人员的政策理论学习水平、风险管理能力和审计技能等的提升。
作者为福建泉州农商银行监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