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时报】
近年来,各地农商银行在严防新增不良贷款的同时,突破盘活路径障碍,加强盘活动能转换,实施盘活联动出击,促进了信贷资产质量、规模、效益同步提升。
笔者认为,盘活不良贷款应遵循“顶层设计、底层突破、全员参与”的思路。
突破盘活“三大障碍”
农商银行盘活不良贷款应克服“三大障碍”。
一是突破“新官不理旧账”思想障碍。对不良贷款应实行整体清收,抓大不放小。对需要总行层面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部落实盘活清收责任管理、责任清收、责任追究,将涉及的基层支行列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管户客户经理为直接责任人,逐级签订包情况掌握、包诉讼保全、包盘活清收“三包”责任书。对因新官不理旧账造成诉讼时效丧失、盘活资金损失、抵押抵债资产再度损失的,依法依规追究其管理责任和清收盘活责任。
二是突破传统清收路径依赖障碍。按照“综合施策、多方联动、集中攻坚,重点突破”要求,对通过续贷、展期等传统方式得以持续经营的企业客户,采取“放水养鱼”式盘活清收;对破产重组企业资产变现难保障的客户,协调财税、土地部门,落实好税费优惠政策,促进“僵尸”企业和问题企业的不良贷款处置清收;对历年胜诉未执结贷款,要不断加大督促力度,落实跟进管理责任,提高胜诉案件的执结效率。
三是突破畏难厌战精神障碍。建立完善的尽职免责机制,落实尽职免责规定,实行尽职免责、保全免责、收回免责的“三免责”,免除基层信贷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尽职盘活积极性。同时,按照清收不良贷款考核管理办法,将每一笔贷款的责任明确到人,对不良贷款责任人进行分段考核,并制定了清收不良贷款奖励标准,在不良贷款考核上实现奖罚分明、联职联责。
强化盘活清收机制
农商银行盘活不良贷款应严格落实清收机制。
一是强化盘活正向激励。在清收工作中,注重完善清收盘活不良贷款激励机制,挖掘员工清收潜力,努力提高不良资产清收实效,同时,打破区域限制、岗位限制、层级限制、用工限制,调动各个岗位员工清收不良贷款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开展收贷收息“双百”客户经理、盘活收息“出彩农信人”宣传推介活动,真正使盘活清收人员政治有荣誉、工作有地位、经济得实惠。
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倒逼机制。为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不断加大对不良贷款的审计和对责任人的责任追究力度。一方面,加强对到期贷款、欠息90天正常贷款监控考核力度,落实“责任清单”;另一方面,加强对新增不良贷款责任认定,并按照要求对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降级、经济处罚、扣减绩效、停岗清收等处理。通过设置新增不良贷款责任“底线”,形成责任追究倒逼和震慑的高压态势,形成不敢违规、不想违规、不能违规的合规经营的氛围,重塑合规信贷文化。
强化盘活“三专”模式
农商银行应加强盘活力量并与相关部门联动,强化盘活模式。
一是强化“三专”管理模式。通过“机构专设、人员专责、考核专项”专属模式,着力解决不良资产处置能力不匹配、不专业的矛盾,进一步拓展现有处置手段适用边界,最大限度挖掘清收处置潜力。首先,应专设机构,组建“资产管理部+主办银行+客户经理”专业的清收团队,按照“集中兵力打歼灭战”的原则,对金额较大的不良贷款实行集中清收,重点解决一批重点企业和行业的不良贷款。其次,应落实专人专责,把懂法律、善管理、会经营、有责任的骨干力量充实到资产管理部门,加强总行对不良贷款盘活的专属管理,专人专责协助法院集中执行、专人专责做好贷款依法起诉、专人专责统计考核不良贷款盘活进度,及时监控不良率和新增不良率。最后,应落实专项考核,建立专项台账,制定了清收不良贷款专项奖励标准,实行专项考核管理。
二是加强外部协商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司法部门的配合,运用法律武器保障资产安全。争取地方政府、公检法和监管部门的联动支持,促进僵尸企业和问题企业的不良贷款处置清收。在培育不良资产处置市场方面,争取相应的配套政策,努力直接参与不良资产项目的处置。同时,要会同司法部门,把公职“老赖”清收盘活作为重点突破,加强督促清收。对起诉后进入执行阶段的贷款,主动做好与公、检、法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随时了解法院执行情况,及时掌握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的情况,灵活采取执行措施,提高胜诉案件的执结效率,有效保全信贷资产。
作者单位:河南西峡农商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