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现任鄞州银行总行业务总监(副行长级)。
从事银行专业工作三十年,先后从事过文秘、信贷、计划、资金、财务等银行专业的经营与管理工作。1981年8月至1999年9月在农行舟山市分行工作,历任教育科副科长、金融研究室副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支行行长。1999年10月至2010年9月在广发杭州分行工作,历任分行信用卡部、营业部、公司银行部、资金部、研究发展部、企业财务顾问部总经理。2010年10月作为特殊人才被鄞州银行聘为总行业务总监。在市场营销、财务管理、经济法律、金融业务等方面具有较深的理论功底和实践操作能力,具有较强的业务产品创新开发能力、方案设计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直接主持、研发、实施了许多具有较强推广意义和经营价值的银行业务创新方案,对经济、金融、法律等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取得了较高的学术研究成果,在《金融研究》、《中央财院学报》等杂志累计发表学术论文130多篇,有4篇学术论文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的金融专刊全文转载,在国内外公开发行,与人合作出版了《证券市场与投资》、《现代商业银行业务》、《货币流通与计划》等5部著作,研究成果有20多项被省市有关机构评为优秀社会科学术成果,2006年至2007年间作为金融界唯一代表参与了全国人大召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最后三次的定稿讨论工作,并为动产浮动抵押和应收帐款质押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起到了较大促进推动作用。
先后被浙江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财经学院、浙江金融学院、上海明鸿中小银行培训中心、上海银院教育咨询公司、北京融金智略银行培训中心、人行郑州培训学院和广东发展银行总行聘为兼职教授和主要培训师,多次被中央有关部委、银行同业、大型企业和相关协会、学会和俱乐部邀请授课。
先后为广发行全系统,辽宁、江苏、浙江、海南等银行同业协会,江苏银行、福州银行、温州银行、青岛银行、东营银行、乌鲁木齐银行等许多城商行,常熟、慈溪、青田、缙云等许多农商(合)行,南通、金华、合肥等许多邮储银行和邮储总行等银行机构授过课,已累计授课二百场次以上,听课一万五千人次以上。
授课内容均是自己三十年银行实践工作经验积累与理性总结,具有极强实战性、可操作操和可复制性,并采用表格法、图示法、流程法、案例法和互动法等教学方法进行授课,深受听课人员的好评。